淮北市树人高级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
发布时间:2015-10-19 11:49:22 点击量:
安全工作领导组
组长组 长 : 胡春泉 副组长 : 李祎 张凤
成 员 : 李丽 杨刚 汪晴晴 孙兴武 曹丹 陈国栋
校长室:胡春泉
全面负责校内外一切教育教学、后勤服务工作;根据上级指示,总体把握学校的方针政策,协调、监督并指导各类工作。
后勤服务处:张凤
负责饮食卫生、饮水、供电、学生公寓的安全与管理;负责学校的一切财产、设施的安全与管理;做好办公室财产登记,督促老师保管好办公室所有公私物品;负责保卫科、门卫工作与管理;负责学生安全与管理;负责校内外突发事件的处理。
教导处:李祎
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,严格执行保密制度;负责各学科教师、实验室、电脑房的安全与管理;负责各类考试安全与管理;负责课外兴趣班活动的安全与管理;指导教务处搞好教学工作的安全与管理;负责各类竞赛的安全与管理;负责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与自救自护的培训;负责校内值班值日的工作与管理。
李春/刘建:
负责饮食卫生安全与管理 。
锅炉工:
负责开水供应的安全与管理。
超市:
负责食品饮料的安全与管理。
水电工:
负责供应水电的安全和管理。
生活指导老师:
负责男女宿舍的安全与管理
职工:
负责本职工作的安全与管理。
保卫:
负责校园安全,处理突发事件。
门卫:
负责本职工作安全与管理
教师:
负责课堂教学与辅导课的安全与管理。
职工:
负责本职工作的安全与管理。
体育老师:
负责体育课、体育活动的安全与管理。
实验员和实验老师:
负责实验课和器材、药品等的安全与管理。
电教室:
由计算机教师负责安全与管理。
班主任:
负责学生的安全及教育、负责教室财产安全与管理。
校广播室:
由广播员负责其安全与管理。
学校安全,责任重于泰山,是学校教育工作的“生命线”。为了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,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各类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所承担的安全工作职责。凡由工作失职所引起的安全事故,学校追究行政、经济处罚,清洁严重的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。
每学年年初校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。 淮北市树人高级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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